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域内用于生产、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的总和。但是在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不能简单地将各种能源换算成标准煤进行相加获得能源消费总量数据,因为能源品种之间存在能源加工转换关系,简单相加会出现重复计算问题。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总量核算还有如下方法:
(1)从资源方进行核算,此方法适合于国家级核算。以汽油为例,在核算全国的汽油消费总量时,可根据汽油生产、流通、库存变化情况等进行总量核算。

(2)从消费方进行核算,此方法适合于省、市级核算。以汽油为例,在核算某省汽油消费总量时,需调查该省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商业等行业内全部生产和生活单位的汽油消费量,并按国民经济分类相加,最后得出该省汽油消费量。

(3)从各个生产、后勤部门核算,此方法适合于企业级核算。
企业按照各个生产、后勤部门实际消费的能源品种,依照相应的折算系数,换算成统一的标准煤,得出企业的能源消费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