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部门分级确定用于计算CPI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以及调查网点。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抽样调查资料统一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设置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基本涵盖了城乡居民的全部消费内容。全国抽选约500个市县,确定采集价格的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业态,以及农贸市场和医院、电影院等提供服务消费的单位6.3万个。
其次,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方式,统计部门派调查员到调查网点现场采集价格。目前,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调查市县的价格调查员共4000人左右。价格采集频率因商品而异,对于CPI中的粮食、猪牛羊肉、蔬菜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相对比较频繁的食品,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对于服装鞋帽、耐用消费品、交通通信工具等大部分工业产品,每月调查2—3次价格;对于水、电等政府定价项目,每月调查核实一次价格。

最后,根据审核后的原始价格资料,计算单个商品或服务项目以及262个基本分类的价格指数。然后根据各类别相应的权数,再计算类别价格指数以及CPI。
我国CPI中的权数,主要是根据全国城乡居民家庭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支出详细比重确定的。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自2011年1月起,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例行调整,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

我国CPI汇总计算方法与其他国家基本是一样的,采用链式拉式公式计算,编制月环比、月同比以及定基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