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外购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是计算工业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也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
(1)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既可采用“生产法”也可采用“收入法”计算。生产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扣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
收入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2)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计算方法
为了真实反映工业生产的变动情况,在计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时,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增长速度。
因此,我们在使用这一数据时,必须注意到,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一样,都是剔除价格因素后反映实物量变动的实际增长速度,不能将之与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其他指标增长速度进行简单对比。另一方面,月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是全部工业企业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