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各省(区、市)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31个省(区、市)上半年GDP总和约为22.7万亿元,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半年全国GDP为20.4万亿元。地区数之和超出全国数据约2万多亿元。此外,绝大部分省份上半年GDP增速都超过了全国9.6%的水平。为什么会出现地方GDP之和及增速高于全国数的现象呢?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取分级核算,全国GDP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地区GDP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地区核算数汇总与国家核算数据存在差额,主要是由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技术层面无法消除重复计算,这是由于企业跨地区经营无法确切分劈而导致的;二是无法利用平衡关系矫正数据。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原理,总供给和总需求应该是一致的。国家核算可以借助GDP支出核算来验证和矫正GDP生产核算结果,但到地区层面,核算情况就变得非常复杂。货物和服务在地区之间的交流非常频繁,很难准确核算出支出法总量;三是统计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少地方只能依靠估算服务业产出和增加值,而在实际核算时又难以制定地区与国家统一的估算标准;四是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有些地区为了追求政绩,虚报或瞒报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地区和国家核算结果不相等并不是中国特有的,所有开展地区核算的国家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有些国家的处理方法是人为修正核算结果。我国GDP核算起步较晚,基础尚不完备,执行分级核算制度则难以避免地区和国家之间存在核算差额,只要该差额控制在合理“误差”的范围内,就应该认为核算结果是合理的。为了彻底解决地方GDP之和及增速与全国GDP差异过大的问题,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研讨和改进,逐步减少地区与国家GDP数据之间的差距。
为了缩小地区和国家的核算差距,国家统计局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一,采用抽样调查、超级汇总(由基层单位将统计数据直报国家统计局)等方法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目前,国家统计局已经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实行超级汇总。第二,统一规范地区GDP的核算方法,建立地区季度GDP联审制度,地区GDP数据未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核不得对外公布和使用。第三,国家统计局利用相关数据平衡关系,如农业增加值与农产品产量间的关系,工业增加值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长间的关系,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GDP的关系等,对地区GDP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整。总的来看,地区GDP汇总后的增长速度与全国GDP的增长速度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同理,青海省GDP全省总量并不是由八个州、地、市相加而来,而是省、州、地、市逐级自行核算,省统计局对州、地、市级GDP进行季度、年度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