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来源: 日期:2008-07-30 15:34:00
自然资源
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
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成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非再生资源指在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能源。
土地资源
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
林业用地面积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草地面积
指牧区和农区用于放牧牲畜或割草,植被盖度在5%以上的草原、草坡、草山等面积。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种植或改良的草地面积。
森林资源
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森林面积
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
森林覆盖率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水资源
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湖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矿产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富集于地壳中或出露于地表达到工农业利用要求的有用矿物。矿产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可以作为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
矿产保有储量
指探明的矿产储量(包括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扣除已开采部分和地下损失量后的年末实有储量,是反映国家矿产资源现状的重要指标。
气温
指空气的温度,我国一般以摄氏度(℃)为单位表示。气象观测的温度表是放在离地面约
月平均气温是将全月各日的平均气温相加,除以该月的天数而得。
年平均气温是将12个月的月平均气温累加后除以12而得。
相对湿度
指空气中实际水气压与当时气温下的饱合水气压之比。其统计方法与气温相同。
降水量
指从天空降落到地面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地面上积聚的深度。其统计计算方法为:
月降水量是将全月各日的降水量累加而得。
年降水量是将12个月的月降水量累加而得。
日照时数
指太阳实际照射地面的时间。其统计方法与降水量相同。
经济类型
是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性文件对企业(单位)进行的分类。根据新的统计分类标准,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着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
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
物质生产部门是指创造物质产品和增加产品价值的生产活动部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以及为生产服务的运输业和邮电业,还包括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那一部分商业(即商品的分类、修整、包装、保管等劳动)等五大物质生产部门。
除物质生产部门以外,都是非物质生产部门,包括:服务行业、城市公用事业、金融保险事业、科研、文化、教育、卫生、广播、体育、国家政府机关、军队、宗教团体等。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参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主要按其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划分。具体规定如下:
(1)行政机关:包括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原则上均列为“国有”。但有特殊规定的,如供销社等,则列为“集体”。
(2)事业单位:包括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划分办法如下:①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或列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及经费主要来源于国有主管部门或国有上级单位的事业单位,列为“国有”。②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单位的事业单位,列为“集体”。③公民个人(或个人合伙)开办的事业单位,列为“私营”。④上述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如果经营来源不明确,按管理方式进行归类。
(3)社会团体:包括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以及未纳入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范围的工会、妇联等各类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划分办法如下:①未纳入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范围的工会、妇联、共青团、青联、工商联、科协、侨联等社会团体,国家拨款设立的基金会或基金管理组织以及经费主要来源于国有业务主管部门或国有上级单位的社会团体,列为“国有”。②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单位的社会团体,列为“集体”。③公民个人(或个人合伙)开办的社会团体,划为“私营”。④上述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如果其经费来源不明确,改按管理方式进行归类。
各个计划时期
本年鉴所用各个“时期”代表的年份如下:1950年到1952年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一五”时期)为1953年到195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二五”时期)为1958年到1962年;1963年到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三五”时期)为1966年到1970年;第四个五计划时期(简称“四五”时期)为1971年到1975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五五”时期)为1976年到1980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为“六五”时期)为1981年到1985年;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七五”时期)为1986年到199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八五”时期)为1991年到1995年;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九五”时期)为1996年到2000年;第十个五年计划(简称“十五”时期)为2001年到2005年。
当年价格、可比价格、不变价格
当年价格(或现行价格)是指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业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或劳务总量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各项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
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使用可比价格计算的数字。
可比价格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以确切表示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按产品产量乘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不变价格是用某一时期不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格,目的是为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产品不变价格,即: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工农业总产值指数
指数是一种表现社会经济现象动态的相对数。运用指数可以测定不能直接相加和直接对比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动态。
工农业总产值指数就是指某一年内不同年份的工农业总产值使用了两种或几种不同的不变价格的情况下,要计算这个时期的工农业总产值发展速度时采用的一种指数。它是把各个年份的产值数换算成可比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定基指数等于相应各个环比指数的连乘积这个换算关系计算出来的。
例如:计算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952年的百分比,按工农业总产值指数计算,即:
1823.86/100=18.24倍≈18倍
又如计算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985年的百分比,即:
1823.86 /1203.88=151.50%
本年鉴所列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为1952年、1980年、1985年各年的百分比,就是分别使用国民生产总产值指数、国民收入指数、工业总产值指数、农业总产值指数直接计算的。
平均每年递增速度
计算平均每年递增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它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的;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和方程法,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的。
在一般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递增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这是因为“水平法”主要考虑期末水平,而不注意中间各年的增减变化情况;“累计法”则主要考虑各年水平的累计数,而忽视期末水平的高低。两者在使用上都是有其局限性,采用哪种方法,应视指标的性质而定。目前我国计算平均每年递增速度通常采用“水平法”,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竣工住宅建筑面积等,多用“累计法”计算平均每年递增速度。
从某年到某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的年份不包括基期在内,如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五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是以1952年为基期计算的;1981年—1990年十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则是以1980年为基期为计算的;1986—1990年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五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是以1985年为基期计算的,其余类推。
国民生产总值(GN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生产总值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
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
是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出,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及构成。
最终消费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居民消费
指常住住户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按市场价格计算,即按居民支付的购买者价格计算。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取得货物所支付的价格,包括购买者支付的运输和商业费用。居民消费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的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本住户消费了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服务仅指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政府消费
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加存货的变动,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指常住单位购置、转入和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扣除固定资产的销售和转出后的价值,分有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和无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有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包括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风购置(减处置)价值,以及土地改良、新增役、种、奶、毛、娱乐用牲畜和新增经济林木价值。无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包括矿藏的勘探、计算机软件、娱乐和文学艺术品原件等获得减处置。
财政收入
①企业收入,包括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交国家利润和事业收入。②各项税收,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盐税、关税、农牧业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以及有关罚款补税收入等。
财政支出
①基本建设拨款,是指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拨款,不包括国家预算外自筹的各种基本建设资金。为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从一九八五年起,对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实行拨款改贷款的新的管理办法。即由原来无偿的拨给建设单位,改为拨给建设银行视同信贷基金管理,建设银行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给予有偿贷款,用投产后新增利润还本付息。②增拨企业流动资金,是指国家预算增拨各部门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流动资金的增拨银行的信贷资金。③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卫生、公费医疗、体育、通讯和广播、地震、海洋、文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事业费。
信贷资金
指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积聚和分配的货币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来源有各项存款、对国际金融机构负债、流通中货币、银行自有资金及当年结益等;信贷资金的运用有各项贷款、黄金占款、外汇占款、财政借款及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资产等。
存款
指企业、机关、团体或居民根据资金必须收回的原则,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根据存款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企业存款、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基本建设存款、城镇储蓄存款、农村存款科目。它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贷款
指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根据资金必须归还的原则,按一定利率,为企业、个人等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我国银行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城乡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农业贷款等科目。
货币供应量(也称货币存量)
是指全社会的货币存量,是全社会在某一时点承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总额,它主要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分居民所拥有的现金和金融机构的存款等各种金融资产。
中国人民银行将货币供应量指标划为四个层次:
M0:指现金或流通中的货币。即中国人民银行历年货币发行总额。
M1:指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农村集体存款。亦称为“狭义货币供应量”。
M2:指M1:+单位定期存款+自筹基建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财政存款除外)。亦称为“广义货币使应量”。
M3:指M2+债券、财政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货币银行同业存款。
保险金额
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费
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所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赔款
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保险责任损失的金额。
给付
包括死伤医疗给付和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是指保险人根据人寿保险及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的规定,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金额,满期给付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满,保险人按人寿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额。
市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两种口径)
(第一口径)按常住人口划分,市镇人口是指城市(市区含郊区)和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镇建制的镇)范围内的全部人口;乡村人口是指乡村范围内的全部人口。
(第二口径)市人口包括设区的市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县人口)和不设区市的街道人口(不含镇和乡的人口);镇人口,包括不设区的市辖内的居委会人口和县辖镇内的居委会人口(均不含村委会人口);乡村人口是指上述市、镇人口以外的所有人口。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出生率是指全省或地区,在一年内平均每千人口中的活产婴儿数,它是以一年内活产婴儿数除以同年的年平均人口数计算的千分比。
死亡率是指全省或地区,在一年内平均每千人口中的死亡人数。它是以一年内死亡人数除以同年的年平均人口数计算的千分比。
人口自然增长率亦称人口净增率,即出生率减去死亡率。
在业人口(又称就业人口)
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
不在业人口
指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未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包括在校学生、料理家务、待升学、市镇待业、离退休、退职、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在业人口。
城镇失业人数和城镇失业率
一般指在劳动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城镇基层政权组织进行登记的人员,包括城镇年满16岁至25岁的初高中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的社会青年和年龄在25岁至男50岁、女45岁以下的其他失业人员。
城镇失业率是反映城镇劳动者就业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
城镇失业率=城镇失业人员/(城镇社会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100%
从业人员
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包括国有经济单位、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其他经济单位的全部职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单位中的从业人员,不包括失业人员、在学人员和家务劳动者。
单位从业人员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中。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有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国有、城镇集体和其他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在岗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每人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时期的平均工资可以大体上反映出职工生活水平的变动。计算公式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在岗工资总额(元)/报告期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人)
平均工资按不同的时间单位,分为月平均工资、季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生活费
指上述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费用。
内部退养职工
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平均工资按不同的时间单位,分为月平均工资、季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
劳保福利费用
劳保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事业、机关根据国家有关劳保福利规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职工个人和用于集体的劳动保险和福利设施的费用。具体包括:(1)退职、退休、离休费等;(2)医疗卫生费;(3)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4)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5)农副业生产补贴;(6)文艺、体育、宣传费;(7)集体福利事业的补贴;(8)集体福利设施费用;(9)其他福利费用。劳保福利费用不包括用于职工的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不属于福利费用范围。
农业总产值
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四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成果。
(1)农业产值,农业产值包括种植业产值和其他农业产值两部分。种植业产值,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类等产品产值,以及茶、桑、果园的生产经营。其他农业产值,包括绿肥、饲料作物、花卉等其他农作物产品产值,野生植物产品产值,以及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产值。
(2)林业产值,包括林木的栽培(不包括茶桑、果园的栽培、管理和收获活动)、林产品的采集和村及村以下(即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的竹木采伐。
(3)牧业产值,包括除渔业养殖以外的一切动物饲养和放牧,以及捕猎野兽、野禽产品的产值。
(4)渔业产值,包括水生动物和海藻类植物的养殖和捕捞。从所有制看,包括全民所有制的各种专业农(林、牧、渔)场和农业试验场所;集体所有制的农村各种经济组织经营的农林牧渔业;农民经营的农作物栽培和动物饲养等。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乘以该项目产品的单位价格而得该项产品的产值,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产值。四业产品产值之和即为农业总产值。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机械化捕鱼产值。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商品性家庭手工业的产值。1984年起,国家统计局规定,将村及村以下办工业产值归划工业。本年鉴为便于和历史资料比较,已将历史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产值从农业总产值中扣除,归入工业总产值。1993年国家统计局规定,农业总产值划分为农、林、牧、渔四业产值之和,将原来副业产值中的采集野生植物、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产值划归农业产值中的其他农业产值,捕猎划归牧业产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所提供的社会最终产品的货币表现。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生产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二是分配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营业盈余。
中间消耗
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投入或消耗的各种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总和,分为中间物质消耗和中间劳务消耗。
(1)中间物质消耗,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用。中间消耗的物质产品包括由单位外购的和计入总产值的自给性产品,如种籽、种蛋、绿肥、饲料、外购肥料、燃料、农药、畜禽用药、农膜、用电量、小农具(农、林、牧、渔)、办公用品等物质产品消耗,以及向物质生产部门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等,不包括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户支付给雇用农业职工或农民个人的工资或费用。
(2)中间劳务消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劳务费用,如农业贷款利息支出、保险费(不包括财产保险)、广告费、农业职工教育费、机耕费、生产用水费、差旅费(不包括其中给个人的补贴)、会议费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缴的管理费和为在市场自行出售农副产品而向工商管理部门上交的管理费、交易费等。
灌溉面积
指有效灌溉面积,即具有一定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业机械总动力
农业机械总动力是指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各种动力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动力机械包括耕作、排灌、种植、植物保护、收获、农产品加工、运输、畜牧、渔业、农田水利各种机械。不包括专门用于乡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用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的数量。
农用化肥施用量
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化肥施用量分别按实物量和折纯量两种方法计算。折纯法化肥施用量是把氮肥、磷肥和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百分之一百成份折算后的数量。复合肥按其所含主要成份折算。
乡镇企业
即原来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集体经济举办的社队企业。在农村政社组织管理体制分设以后,除了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办企业外,又出现了部分农民联营或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1984年3月确定将这类企业统称“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单位一般应拥有固定的组织、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从业人员;有核算制度,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是一个比较稳定的经济实体。
农村经济总收入
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一年之中经营生产性和服务性活动所得到的可以用于抵偿本年开支,并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全部收入。包括农林牧渔业、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劳务等各项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项收入,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分配,属于借贷性质或暂收性质的收入,如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农民投资等。
农村经济总消费
是指为实现当年各项生产经营收入应由当年负担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三项。农村经济总费用包括乡(镇)、村办企业费用,集体统一经营费用,新经济联合费用和农民家庭经营费用四部分。这里的总费用只包括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等物化劳动费用。
城镇居民家庭全部收入
指被调查城镇居民家庭全部的实际收入,包括经常或固定得到的收入和一次性收入。不包括周转性收入,如提取银行存款、向亲友借款、收回借出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
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
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
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支出
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为自用或赠送亲友而购买商品的全部支出,包括从商店、工厂、饮食业、工作单位食堂、集市以及直接从农民手中购买各种商品的开支。商品支出分为以下八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与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
指农村住常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即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指某一时点城乡居民存入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的储蓄金额,包括城镇居民储蓄存款和农民个人储蓄存款,不包括居民的手存现金和工矿企业、部队、机关、团体等单位存款。
恩格尔系数
是指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恩格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家庭或个人消费支出总额×100%
粮食产量
全社会粮食产量。包括国营农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家属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梁、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大豆。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薯)1963年以前按每
水产品产量
指人工养殖的的水产品和天然的水产品的捕捞量。
迹地更新面积
指在采伐或火灾毁损后的林地上进行人工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面积。不包括天然更新面积。
猪、牛、羊肉产量
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的猪、牛、羊的肉产量。即屠宰后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产量。
工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两类: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和工业活动单位。
(1)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是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工业活动单位 是指在一具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单位。它包括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主营业活动(即工业生产活动)划分的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和非工业企业所属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即原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工业活动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活动;②单独组织工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③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
本年鉴中涉及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指国有企业加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即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或国营工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后均改造为国营工业,1992年改为国有工业,这部分工业的资料不单独分列时,均包括在国有企业内。国有控股企业是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进行的“国有控股”分类。它是指这些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国有资产(股份)相对其他所有者中的任何一个所有者占资(股)最多的企业。该分组反映了国有经济控股情况。
(2)集体企业 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港、澳、台资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5)外商投资企业 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6)本年鉴中涉及的名为“其他”的企业 均指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业企业(单位)。包括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与大陆合资经营、与大陆合作经营、港、澳、台独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轻工业
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按其所使用的原料不同,可分为两大娄:(1)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纺织、缝纫、皮革和笔皮制作、造纸以及印刷等工业;(2)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以工业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文教体育用品、化学药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日用化学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金属制品、手工工具制造、医疗器械制造、文化和办公用机械制造等工业。
重工业
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按其生产性质和产品作途,可以分为下列三类:(1)采掘(伐)工业,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包括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和木材采伐等工业(2)原材料工业,指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工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加工、炼焦及焦炭、化学、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电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等工业;(3)加工工业,是指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包括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机械设备制造工业、金属结构、水泥制品等工业、以及为农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工业。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修理业中民重工业产品为修理作业对象的划为重工业,反之划为轻工业。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
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实收资本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资产合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合计。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 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
(3)无形资产 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负债合计
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递延税项等。
(1)流动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2)长期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
所有者权益
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即为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原价
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它一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
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货款、存货等。
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
指企业实现的利润。
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总资产贡献率
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
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与成本费用之比,是反映工业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工业增加值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指在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产品销售率
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是考核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表现。目前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计算化式为: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为了使各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字可以比较,1990年以前各年的人员劳动生产均按指数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格。
铁路营业里程
又称营业长度(包括正式营业和临时营业里程),指办理客货运输业务的铁路正线总长度。凡是全线或部分建成双线及以上的线路,以第一线的实际长度计算;复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和特殊用途线以及不计算运费的联络线都不计算营业里程。铁路营业里程是反映铁路运输业基础设施发展的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客货周转量、运输密度和机车车辆运用效率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公路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WTBZ]技术标准JTJ01—88》规定的等级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通过小城镇街道部分的公路里程和桥梁、渡口的长度,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的里程。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它是反映公路建设发展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运输网密度等指标的基础资料。
民用航空线里程 指民航运输定期班机飞行的航线长度的总和。航线长度按机场之间的距离计算,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将每条航线长度相加称为重复计算航线里程;一是将两线或两条以上航线经过同一区段里程,只计算一次航线长度称为不重复计算航线里程。一般常用的是后者,它能确切反映民航运输网的规模,是表明民航事业为国民经济服务和方便人民生活程度的主要指标。
输油(气)管道长度
也称输油(气)里程,指油品(或天然气)的实际输送距离,一般按输油(气)管道的单线长度计算。若包括复线和备用线长度则称为输油(气)管道延展长度,是指管道铺设的实际长度。我们通常使用的不包括复线的“输油(气)管道里程”,它是反映管道运输发展规模和水平的主要指标。
货(客)运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它是反映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数量指标,也是制定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研究运输发展规模和速度的重要指标。货运按吨计算,客运按人计算。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别,均按一人一次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
货物(客)周转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它是反映运输业生产总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编制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计算运输效率、劳动生产率以及核算运输单位成本的主要基础资料。计算货物周转通常按发出站与到达站之间的最短距离,也就是计费距离计算。计算公式为:
货物(旅客)周转量=Σ货物(旅客)运输量×运输距离
铁路货运机车日产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台货运机车在一昼夜内所完成的总重吨公里数,包括载运货物的重量和车辆本身的自重。它从时间和牵引能力两方面反映了机车运用效率。计算公式为:
货运机车平均日产量=货运总重吨公里数/货运机车台日数
邮电业务总量
指以价值量形式表现的邮电通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电通信服务的总数量。邮电业务量按专业分类包括函件、包件、汇票、报刊发行、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政储蓄、集邮、公众电报、用户电报、传真、长途电话、出租电路、市话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分组交换数据通信、出租代维等。计算方法为各类产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它综合反映了一定时期邮电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研究邮电业务量构成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邮电业务总量=Σ(各类邮电业务量×不变单价)+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
无线寻呼电话用户
指携带小型寻呼机,接收市话用户通过无线寻呼中心,在规定范围内向其发出声音、数字或文字显示的用户。在寻呼台办理登记手续的无线寻呼用户,每一部寻呼机按一户计算。
移动电话用户
指在移动电话营业部门登记,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占有移动电话号码的电话用户。用户数量以实际办理登记手续进入邮电部门移动电话网的户数进行计算,一部或一台移动电话统计为一户。
电话用户
指接入国家公众固定电话网,并按固定电话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电话用户。1997年以前,电话用户分为市内电话用户和农村电话用户。市内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城及县以上城市电话网上的电话用户;农村电话用户是指接入县邮电局农话台及县以下农村电话交换点,以县城为中心(除市话用户外)联通县、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的用户。从1997年起,电话用户数分组调整为以用户所在区域划分为“城市电话用户”和“乡村电话用户”,与过去的按市内电话和农村电话划分方法不同。而电话用户数、电话机部数统计方法不变。
住宅电话
指话机装在居民住宅里的电话,包括私人付费、公费和免费三个部分。
私人付费电话
指住宅居民自费安装并自己缴纳通话费的电话。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按照我国计划管理体制,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三个部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包括城市、县城、镇、工矿区所辖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和农村个人建房及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分组
为了从不同方面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的使用情况,对投资额进行各种分组。
(1)按构成分组: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建安工作量)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这部分投资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是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其他费用是指不属于上述两项的投资完成额,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新扩建单位人员培训费用等。
(2)按用途分组:分为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生产性建设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建设,包括工业、建筑业和地质资源勘探,农林、水利、气象,运输邮电,商业和物资供销的建设;非生产性建设一般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福利需要的建设,包括住宅、科研、文化、教育、卫生、城市公用、生活服务事业,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和团体的建设等。
(3)按建设性质分组: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或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工程);改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现有的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恢复项目是指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毁坏,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
(4)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是按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工程主要用途来划分的,而不论建设项目的管理系统如何。如铁道部主管的机车车辆厂和学校,按行业划分,应分别列入工业行业的“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及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行业的“教育事业”;而按管理系统划分则属于铁道部系统。
基本建设投资额
基本建设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完成的工作量。它是通过基本建设活动由实物量价值转化而成,是反映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按预算价格(预算价格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所用的价格)计算的工作量。没有形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没有开始安装的设备,都不计算投资完成额。基本建设投资额包括:(1)建筑安装工程;(2)购置设备、工具、器具;(3)与前述两项活动相联系的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如勘察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等。
基本建设投资额和银行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支出数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指标。基本建设投资额是按预算价格计算的工作量;而没形成工程实体的财务支出资金不能计算工作量,使用时应加以区别。
更新改造投资额
更新改造是指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和购置(不包括大修理和维护工程)。更新改造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更新改造工作量。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具体包括: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进行的油田维护和开发工程;矿山、森林等采掘采伐工业用维简费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交通部门用公路养路费对原有公路、桥梁进行改建的工程;商、贸、粮、供销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
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拨款额
指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在报告期内进行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而拨入和借入的各种资金,不管该资金在报告期内是否形成工作量,均作为拨款额。它和投资额的区别在于:财务拨款是建设资金的投入和来源,投资额是指资金运用的结果,两个指标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
新增固定资产(或称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新增固定资产是指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以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包括交付使用工程的全部价值,即包括交付使用工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投资和报告期以前完成的投资的全部价值在内。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新增固定资产与投资额的比例,即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它是从投资额中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来反映投资的建设速度,是衡量投资效果的一个综合指标。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额×100%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面积和地下室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台阶等占用的面积。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总和计算。
竣工住宅建筑面积
竣工住宅建筑面积是指报告期内竣工的可供使用的住宅建筑面积。即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生(设计中的有煤气、暖气的应包括这部分)工程以及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全部完成,具备使用条件,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建筑面积。
建筑业统计单位
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的法人企业。建筑业法人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提民事责任;②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安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
(1) 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2) 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3) 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构筑物修理所完成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的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4) 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的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建筑业增加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目前建筑业增加值采用分配法(收入法)计算,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劳动待业保险金、税金+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利润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达到了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单位的房屋建筑面积。
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
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
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
指企业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算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工程结算收入
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械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工程结算利润
指已结算工程实现的利润,如亏损以“-”号表示。计算公式为:
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企业总收入
指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公式为:
企业总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能源生产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是观察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能源生产弹性系数
是研究能源生产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能源生产弹性系数=能源生产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可根据不同的目的的或需要,用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来计算,本年鉴是采用国内生产总值指标计算的。
电力生产弹性系数
是研究电力生产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关系的指标。一般来说,电力的发展应当快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电力应超前发展。计算公式为:
电力生产弹性系数=电力生产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反映电力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电力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
指一定时期内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能源产品的数量与同期内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的比率。它是观察能源加工转换装置和生产工艺先进与落后、管理水平高低等级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10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它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作为生活用的商品和修建房屋用的建筑材料;(2)售给社会集团的各种办公用品和公用消费品;(3)售给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和旅店(招待所)附设专门供本店旅客食用,不对外营业的食堂的各种食品、燃料;企业、单位和国营农场直接售给本单位职工和职工食堂的自己生产的产品;(4)售给部队干部、战士生活用的粮食、副食品、衣着品、日用品、燃料;(5)售给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消费品;(6)居民自费购买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及医疗用品;(7)报社、出版社直接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报纸、图书、杂志,集邮公司出售的新、旧纪念邮票、特殊邮票、首日封、集邮、集邮工具等;(8)旧货寄售商店自购、自销部分的商品;(9)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站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煤气灶具和罐装液化石油气;(10)农民售给非农业居民和社会集团的商品。不包括售给国民经济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经济的农场)生产经营用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设备、工具等和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旧货寄售商店受托寄售卖出的商品,服务业的营业收入,邮局出售邮票的收入,自来水、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单位的产品供应收入,也不包括农民之间的商品销售。
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销、存总额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不包括个体)企业(单位)以本企业(单位)为总体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商品购进总额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商品;(2)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3)从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购进的商品;(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从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商品等;(5)从国(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单位)为自身经营用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以及销售退回、商品升溢等。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出售本企业(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购货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损耗和损失等。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期末库存包括:(1)存放在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经营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部分,(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和已办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续而未提回的商品;(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拨付除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属独立核算加工厂等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等。
库存总额采用的计算价格是:农副产品采购单位按购进价计算;批发单位按进货价计算;零售单位按核算价格计算,即按什么价格核算就按什么价格计算。
消费品市场成交额
指从事消费品交易的商品市场的全部商品成交金额。消费品市场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市场。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是反映城乡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的一种经济指数。零售物价的调整变动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支出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居民购买力和市场供需平衡,影响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因此,计算零售价格指数,可以从一个侧面对上述经济活动进行观察和分析。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是反映农村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农村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影响,直接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变化情况,为分析和研究农村居民生活问题提供依据。
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是反映国有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外贸部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企业和有关部门收购农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研究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农民货币收入的影响,作为制订和检查农产品价格政策的依据。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
是反映农村市场工业品零售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过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可以能观察工业品零售价格变动对农民货币支出的影响。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是反映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工业企业售给本企业以外所有单位的各种产品和直接售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产品。通过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能观察出厂价格变动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额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固定资产投资额是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应首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商品和取费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进出口贸易总额
又称“对外贸易额”。指以货币表示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对外贸易总额,也就是出口贸易额(即出口额)和进口贸易额(即进口额)之和,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用本国货币或国际上习惯通用的货币来计算。
出口贸易额
简称“出口额”。指以货币表示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出口商品的总金额。它不等于出口收汇额。出口贸易额一般按离岸价格计算。
进口贸易额
简称“进口额”。指以货币表示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到货的进口商品总金额。进口贸易额一般按到岸价格计算。到岸价格即通常所说的“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到达目的港)的价格”。
出口商品收购
外贸企业为了供应出口或经过加工后再供应出口,而从外贸系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商品。出口商品收购也叫出口货源,它包括:
1.从国营商品和供销合作社购进的出口商品;2.从生产部门和外贸基地、专门购进出口商品或加工出口商品;3.从合作商店、乡镇企业购进的出口商品;4.从集市贸易及代购、代销店和个人购进的出口商品;5.中央下达的外贸收购计划中为转口而进口的商品;6.外贸系统收购的“以进养出”的出口商品;7.购进的样品和展览品等。
旅游人数
包括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出境居民人数和国内旅游者人数。
(1)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指来中国参观、访问、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人数。不包括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如使领馆、通迅社、企业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我国常住的外国专家,留学生以及在岸逗留不过夜人员。
(2)出境居民人数:指大陆居民因公务活动或私人事务短期出境的人数。公务活动出境居民人数包括在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服务员工,因私出境居民人数不包括在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服务员工。
(3)国内旅游者人数:指我国大陆居民和在我国常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离开常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人数。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指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中国大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旅游支出,对于国家来说就是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国际旅行社
指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国内旅行社
指负责经营招徕、组团、接待国内旅客的旅游业务,以及不对外招徕,负责经营接待国际旅行社或其它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内地的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涉外饭店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饭店。
自然科学技术人员
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事业)技术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等。
普通高等学校
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者,实施高等教育,培养高等专门人才的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
成人高等学校
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举办,招收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利用多种形式对成人实施高等教育,培养相当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本科毕业水平的专门人才的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干部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以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等。
文化事业机构
指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单独核算、独立建制的单位。不包括文化主管部门直属单位举办的其他行业和各部门的业余文化组织。
艺术表演团体
指从事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艺术表演,有独立帐户,实行单独核算的团体。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的业余剧团。
电影放映单位
指具有放映机器设备、固定或不固定的放映场所与专职或兼职的放映技术人员,经文化行政部门登记批准,经常为一定的观众对象映出电影的机构包括经批准对外开放进行营业,并与电影发行放映管理机构分帐的专用放映单位或军委系统租片单位在内。
等级运动员人数
指经考核正式批准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的人数。运动员等级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
等级裁判员人数
指经考核正式批准授予等级裁判员的人数。裁判员等级分为国际裁判、国家级裁判、一级裁判、二级裁判、三级裁判。
卫生技术人员
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指集中收养社会孤老、残、幼的机构。包括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办的福利院,以及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
公证人员
指在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办理公证事务的司法人员。包括公证员、助理公证员和在公证处工作的其他人员。
办理公证
指公证处年内的公证文书件数。公证文书系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包括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两部分。其中国内公证分为经济合同公证和民事法律关系公证两大类。
年末自来水生产能力
指年底城建部门管理的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社会单位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实际生产能力。
年末供水管道长度
指从送水泵到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
全年供水总量
指公用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社会单位全年的供水总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及损失水量。
生活用水量
指居民日常生活与公共福利设施的用水量,包括居民、饮食店、旅馆、医院、理发店、浴池、洗衣店、游泳池、商店、学校、机关、部队等单位的用水量。
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
指城市用水的非农业人口数(不包括临时人口和流动人口)与城市非农业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用水普及率=城市用水的非农业人口数/城市非农业人口数×100%
人工煤气生产能力
指城市煤气厂制气、净化、输送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
输气管道长度
指由压缩机、鼓风机、储气罐的出口到用户煤气表之间的全部管道长度。
全年供气总量
指全年售给各类用户的全部煤气量,包括工业用量、家庭用量和其他用量。
城市用气普及率
指使用煤气(包括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城市非农业人口数(不包括临时人口和流动人口)与城市非农业人口总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城市煤气普及率=城市用气的非农业人口数/城市非农业人口总数×100%
城市供热能力
指热电厂、热力公司和达到标准的集中采暖锅炉房向城市输送的供热源的设计能力,每小时向城市输送蒸汽、热水的能力。
城市供热总量
指热电厂、热力公司和达到标准的集中采暖锅炉房向城市输送的全部蒸汽、热水量。
城市供热管理长度
指热电厂、热力公司和达到标准的集中采暖锅炉房管理的集中供热热源到用户涧的全部气、供热水管道长度。
年底实有铺装道路长度
指除土路外,路面经过铺装宽度在
城市桥梁
指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及人行天桥。包括久性桥和半久性桥,不包括临时性桥、铁路桥、涵洞。
城市下水道总长度
指所有排水总管、干管、支管及暗渠、检查井、连接井出水口等长度之和。
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
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年末实有公共汽(电)车
指年底可参加营运的全部车辆数,包括营运车辆数和库存查封未参加营运的车辆。不包括非营运车辆,如架线车、油罐车、工程车、货车及其他专用车辆和借入的客运车辆。
城市绿地
指城市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郊区风景名胜区的全部面积。
公共绿地
指供游览休息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花园、游园和供游览休息用的林荫道绿地、广场绿地,不包括一般栽植的行道树及林荫道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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