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局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日期:2025-04-21 07:2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杜绝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高质量完成全年统计执法工作,根据《司法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青海省统计局及市、县级统计局。
二、管理对象基数及检查比例
统计行政执法管理检查对象共6216家。2025年度计划对其中240家单位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检查比例约3.8%。
三、检查时间
2025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
四、检查依据
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检查事项
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对统计基础工作情况的检查、对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对统计资料报送情况的检查、对统计调查检查情况的检查和对其他统计行为情况的检查等5项。
六、检查方式
2025年统计执法工作采用上下联动,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集中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向“降频次、提质效”方向发展,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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